巴彥淖爾市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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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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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查詢
巴彥淖爾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系統:
個人賬戶余額查詢:http://zfgjj.bynr.gov.cn:10049/wt-web-gr/grlogin
單位賬戶查詢:http://zfgjj.bynr.gov.cn:10049/wt-web-dw/login
查詢范圍:此功能可以查詢個人公積金貸款情況及個人賬戶余額,單位繳存明細等。
查詢電話:12329
服務時間:全天(除人工咨詢服務)
查詢項目
個人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咨詢及辦理指南。
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
人工咨詢: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等。
臨河區管理部
地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
電話:0478-8988626
五原縣管理部
地址:巴彥淖爾市五原縣
電話:0478-5537835
磴口縣管理部
地址:巴彥淖爾市磴口縣
電話:0478-4215723
烏中旗管理部
地址:海流圖路附近
電話:0478-5913969
烏后旗管理部
地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后旗
電話:0478-4666214
杭后管理部
電話:0478-6623103
烏前旗管理部
地址:教育路附近
電話:0478-3267937
2020年度巴彥淖爾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原則上應不低于5%,原則上不得高于12%;特別困難的地區可以暫時低于5%。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2、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償還商業銀行購房貸款的。
3、被納入本市(含市轄旗縣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沒有住房,其租住的住房租金支出超出年收入25%的。
非房屋類:
1、已辦理正式離、退休手續的;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調離本行政區域且戶口遷出本市轄區范圍內的。
3、出境定居的。
4、在職期間死亡或宣告死亡,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法定繼承或遺贈手續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企業兼并破產后職工買斷工齡一次性安置的,且滿一年沒有再就業的。
7、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且滿一年沒有再就業的。
8、家庭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職工,其子女考上大學的。
9、患有重大疾病、且本人醫療費用自付段超過兩萬元的。
1、前臺工作人員受理申請,打印《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交由職工本人簽字、單位加蓋財務章及領導印鑒。
2、收件后,工作人員初審材料,錄入支取申請資料,即時辦理。
3、初審通過后,由資金歸集科科長(旗縣管理部主任)審核。
4、審核通過后,由管理中心分管領導審定通過。
5、前臺工作人員辦理支取手續,打印《巴彥淖爾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單》,即時辦理。
6、會計核算科撥付資金(銀行匯款)。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部分支取(不超過80%)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2、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償還商業銀行購房貸款的。
3、被納入本市(含市轄旗縣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沒有住房,其租住的住房租金支出超出年收入25%的。
4、家庭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職工,其子女考上大學的。
5、患有重大疾病、且本人醫療費用自付段超過兩萬元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全部支取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額本息:
1、已辦理正式離、退休手續的;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調離本行政區域且戶口遷出本市轄區范圍內的。
3、出境定居的。
4、在職期間死亡或宣告死亡,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法定繼承或遺贈手續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企業兼并破產后職工買斷工齡一次性安置的,且滿一年沒有再就業的。
7、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且滿一年沒有再就業的。
貸款職工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1、單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2、有相對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和擔保義務,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購買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城建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規劃、城建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4、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應支付不低于所需費用20%的首期付款。
5、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異地購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需材料:
1、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借款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6份,其它復印件2份);
2、婚姻(直系或旁系血親)關系證明復印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未婚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或居委會出具未婚證明,離異的出具離婚證復印件,直系或旁系血親的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關系證明)(2份);
3、借款申請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4、不低于總房價30%(二套房為50%)的首期付款憑證復印件(2份);
5、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2份);
6、加蓋開發企業公章的該項目的土地使用證復印件(2份);
7、加蓋開發企業公章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2份);
8、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最新工資單復印件(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2份);
9、抵押物或保證人證明材料清單(2份);
10、《借款申請人征信報告》(1份);
11、《朔州市職工家庭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統一樣表)。
根據不同貸款情況,需相應提交以下材料:
二手房貸款:
1.經當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認定后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原件。
2.變更后的《房屋產權證》原件。
3.完稅發票原件。
4.抵押評估報告。
商品房貸款所需材料:
(1)經當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認定后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原件。
(2)《商品房買賣合同》(經房屋產權登記部門預銷售備案的網上合同文本)原件。
(3)首付款發票(當地稅務部門機打核發房地產開發銷售預收款憑據)原件。
(4)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還需提交《個人經濟收入證明》。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國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3、《建設工程規劃(村鎮建設工程)許可證》
4、《施工許可證》
5、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
7、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權屬證明及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貸款額度:
職工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期房最高貸款比例由70%提高到80%;二手房最高貸款比例由60%提高到70%。
1.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實行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即貸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