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訂立勞動合同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簽字蓋章。那么對于用人單位來講,是否需要蓋“勞動合同鑒證章”呢?要是沒有蓋“鑒證”章的話,這份勞動合同還是否具有效力呢? 根據法律劃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在勞動合同上簽章,即由法人代表...[全文]
試用期后其實就是指勞動者轉正之后,在這段期間單位也是可以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但是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行,那么單位在試用期后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都有哪些呢? 1.按照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全文]
勞動合同即將到期時,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后再續簽勞動合同,當然要是無法協商一致的話,也就無法續簽。那要是勞動合同不續簽而產生了糾紛的話,此時應該由誰來舉證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勞動合同不續簽誰舉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全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規定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全文]
眾所周知,維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方式便是簽訂勞動合同。然而社會上還有很多未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是要對其進行補償的,有人就有疑惑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補償有年限要求嗎?下面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勞動合同以及不簽訂勞動合同時的補償是怎么回事。 ...[全文]
對于高校應屆畢業生來講,在最后一年可以進入社會學習,而這段期間我們稱之為實習期。為了保證學生的利益,要求單位要與其簽訂實習協議,那么實習協議可以簽訂多久呢? 一、實習協議可以簽訂多久 實習協議在法律上沒有具體規定,是一個法律盲點,實踐中一般不會超過...[全文]
用人單位是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在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沒有過錯的情況下,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嗎? 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嗎 用人單位支付代通...[全文]
生活中很多人找工作可能都會虛報工作經歷,當在面試的時候沒有被懷疑還好,萬一被面試官發現那可就尷尬了,其中也有一些人因為這樣的工作經歷被錄取,那這樣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法律效力嗎?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虛報工作經歷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嗎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全文]
有時候我們會聽到事實勞動合同,那我國的法律是否承認事實勞動合同?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關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我國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可在我國的勞動就業實踐中,用人單位為了規避法律義務而往往不愿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全文]
雙倍工資差額是不是屬于“勞動報酬” 范疇呢?所謂勞動報酬是勞動者在提供勞動義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的貨幣性工資待遇。但是,未簽訂勞動合同所產生的 “雙倍工資”中的那一倍工資,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報酬,而是用人單位因違法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而受到的懲罰...[全文]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的載體,關系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那么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應該怎么處理?小編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您解決遇到的問題。 一、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該怎么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全文]
勞動合同期滿以后,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可以選擇續訂或者解約,但是勞動合同的續訂能不能默示呢?勞動合同自動續約的條件是什么?小編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您解決遇到的問題。 一、勞動合同自動續約的條件是什么 勞動合同的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后,當事人雙...[全文]
在勞動關系當中,由于勞動者是處于弱勢地位的,因此法律方面對勞動者的權利是給予了諸多保護的。但是勞動者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義務。究竟勞動者權利和義務包括哪些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具體了解。 一、勞動者的權利有哪些 1.勞動者有平等就...[全文]
勞動合同到期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得考慮是否續簽的問題,如果選擇續簽勞動合同,那么勞動合同續簽年限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呢?對于這個問題,小編在下文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勞動合同續簽年限應注意的問題 1.用人單位續簽勞...[全文]
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罰則的糾紛層出不窮。本文從一起真實的典型案例分析入手,闡明聘書是否可視為書面勞動合同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依據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等原則來確定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罰則,并提醒公司人事管理應謹慎履行職責。 ...[全文]
你知道嗎?勞動合同中關于約定管轄的格式條款,如果該條款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侵犯了勞動者的管轄選擇權,該條款是無效的。接下來小編為各位以案說法。 案情: 2012年6月,黃某與上海某某公司重慶分公司(以下簡稱某某重慶分公司)簽訂為期四年的勞動合同...[全文]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定期領取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案例回顧 周某于2008年1月20日到某裝飾設備公司,同年2月...[全文]
張某于2009年4月3日到本市某公司下屬門店擔任營業員,后升任門店店長,月工資為2,280元,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2010年3月23日,某公司結束該店的營業,致使張某無法上班,也未為張某另行安排工作。 經查,某公司與服務社之間存在勞務派遣協議,明確由...[全文]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定期領取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案例回顧:周某于2008年1月20日到某裝飾設備公司,同年2月18日雙方...[全文]
小張2009年從山西老家來到北京打工,于2009年12月3日進入北京的一家汽車修理廠工作,該修理廠系個體工商戶,入職后單位一直沒有與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月工資1300元。 2010年7月4日,修理廠因為業務較少,業績較差,就提出調低工人的勞...[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