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宜賓公積金貸款指南(條件+材料+流程)
添加時間:2022-07-22 15: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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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條件
(1)申請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
(3)具有城鎮(鄉)常住戶口和有效身份證件;
(4)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所購住房產權人為借款人本人或配偶;
(6)已支付購買住房所規定比例的首期房款;
(7)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提供擔保;
(8)貸款申請人在上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后,需間隔24個月及以上。
二、申請材料
1、期房按揭貸款資料原件和復印件2份
2、再交易住房貸款資料原件和復印件2份
三、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到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當場或者規定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在規定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審查:辦理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4、決定:辦理機關負責人依據審查意見簽署審批結果。對予批準辦理的,由辦理機關向申請人核發辦理結果,不予批準的,由辦理機關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對結果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制證:制證部門完成制證;
6、頒發和送達:申請人憑個人身份證明(有效的身份證、臨時居住證、戶口簿等)和受理通知書到申辦窗口領取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