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公積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添加時間:2022-07-20 17: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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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公積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1.提取范圍:只能提取繳存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要件:(1)身份證明材料(2)繳存職工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合同或文件。
3.提取時限:以個人賬戶封存時間滿半年為準辦理。
4.提取額度:全額銷戶提取。
個人賬戶封存與啟封須知
單位破產、撤銷或解散,或職工與所在單位勞動關系終止或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但停止發放工資,暫時中斷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無接收單位的職工,從中斷工資關系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
單位與職工恢復工資關系,或者職工自其他單位轉入本單位,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為封存狀態的,單位應按新繳存基數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啟封手續,再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一)辦理要件
《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個人變更清冊》一份。
(二)辦理流程
申請資料審核通過的,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或啟封業務,打印業務憑證,加蓋業務章后返單位留存,辦理要件返“繳存復核崗”。
(三)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