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積金個人貸款指南
添加時間:2022-07-19 13: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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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指南:
一.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4、具有1年以內合法有效的購、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5、購房首付款不低于規定的比例:購買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購買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6、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7、沒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和尚未解除的公積金貸款擔保;
8、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貸款額度
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額度為4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額度為24萬元。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核定,應同時符合下列規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限額。夫妻雙方繳存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單方繳存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為24萬元。
2、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于所購房產總價款扣除已交納購房款金額,即房款交清后不能申請貸款。
3、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應達到總房款的30%,最高貸款額不得高于購房總價款的70%;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應達到總房款的40%,不得高于購房總價款的60%;已辦理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不能再次申請貸款。
4、最高貸款額不得超過抵押物現有價值的70%;以定期存單作質押擔保的,不得超過定期存單面值的90%。
三.貸款年限
貸款年限最長30年,其中抵押貸款期限為30年,保證貸款期限為15年,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期限不超過存單到期日期。
四.異地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異地貸款是指繳存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回聊城購買住房時,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
異地貸款的貸款條件、額度、年限、擔保、利率、償還等貸款事項按照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