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源于美國,發展于歐洲、日本。國內勞務派遣大概始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隨著對人力資源認識的加深,我國企事業單位也對勞務派遣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是國內最早進行勞務派遣服務的地區。勞務派遣這種新的管理形式正在世界范圍內成為一種發展趨勢,日益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工具。
一、勞務派遣的解釋
勞務派遣亦稱人才租賃,即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勞務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員的標準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等,勞務派遣公司通過招聘、面試、篩選等手段選出合格人員,把人員名單送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進行最后確定。然后,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公司和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的關系是勞務關系;勞務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的關系是勞動關系,與用人單位的關系是有償使用關系。簡單的講,勞務派遣就是勞動力市場多樣化就業模式的一種,即雇傭與使用相分離的就業模式。
二、勞務派遣的好處
選擇勞務派遣有什么益處?勞務派遣這種新型的用工方式,將使“政府、用人單位、勞務人員和勞務派遣公司”達到一種“多贏”的新局面。特別是使用人單位和勞務人員從中受益匪淺。
(一)從用人單位角度來看:
1、降低用人成本支出:用人單位在核算派遣人員的總支出時,一是考慮崗位效益,二是以市場價格制定工資標準,三是不需要為被派遣人員額外支付其他計劃外的費用。用人單位在核算勞務人員的總支出時,無須額外支出其他計劃外費用,勞務派遣專用發票也可計入用人單位稅前成本開支,綜合核算單位支出成本比在編員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2、人事管理便捷:勞務人員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勞務派遣公司設置客服中心及專管員負責完成。用人單位不需要專門人員、機構對派遣人員進行管理,使用勞務人員時只要作出相關管理規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務進行管理考核。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只考慮與勞務派遣公司續簽與否,用人單位可根據業務變化,靈活增減工作人員。
3、有效規避勞動紀律風險: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具有法律效應的勞務合同,用人單位采用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相當程度上將部分風險亦一并轉移,同時,借助勞務派遣公司的專業操作和相關背景,可以及時獲得放心的服務和最佳的人事運作渠道及效果。派遣公司根據用人單位要求選拔合格人才,人才勞務派遣中心和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到用人單位就職后,用人單位可根據被聘用人員的工作崗位和工作業績確定工資福利待遇等。合同期滿,勞務租賃(派遣)協議續簽或終止合同,對企業來講手續簡、見效快、風險小,也更規范。
4、減少事務性工作、降低HRM成本:用人單位可免去辦理社保、三證、處理工傷、發放薪酬等事務性工作,用人單位可免去辦理社保繳納、停保、轉移;發放工資;勞動年審;工傷事故申報;簽訂、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務性工作,將精力集中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核心工作,同時大幅度降低管理成本。
5、迅速招聘最合適企業的人才:憑借勞務派遣公司的良好平臺和專業服務,以及自身擁有較大的人力資源人才庫和所屬相關聯單位人才庫的大量人才調配能力。所以,無論是人才的質量、數量、篩選速度以及在人均成本上都是優越的。為用人單位最大限度地合理規避自身招聘帶來的風險及節省業務培訓等方面的時間與費用。
6、多元化服務系統:勞務人員日常管理實現規范化、流程化、信息化,盡量減少管理人員變動給用人單位帶來的損失。服務形式多樣,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用工模式,費用結算便捷。全方位的支持保障服務,包括員工招聘代理支持、勞動保障法律支持、人力資源管理平臺與制度建設支持和企業員工內訓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