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多省市企業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這就意味著2018年暫緩實施的“社保入稅”政策正式落地實施。
“社保入稅”并非新政,在給予企業充分的緩沖期后,“社保入稅”的如期來臨,還是會給企業帶來諸多影響。那么企業該如何應對?今天我們就來詳細解答。
什么是社保入稅?
“社保入稅”并不是近期才出現的,最早來源于2018年7月20日印發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里面明確提到將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為什么要實施社保入稅?
首先,強化法律執行力度。這一點主要針對對象是“自身”,進而避免“紙上談兵”。國家的法律規定和相關政策不應當僅僅停留在文章表面,而應當真正落到實處。
其次,增加國家社保收入。這一點主要針對對象是“企業”,進而避免“弄虛作假”。如不能補齊交保人數和保證交保基數,企業的這些行為會影響到國家社保收入。
最后,提升國民生活保障,這一點主要針對對象是“個人”,進而避免“老無所依”。國計民生關系到社會和諧和穩定,社保政策的規范,將使更多的勞動者被社保覆蓋。
社保入稅給企業帶來的具體影響有哪些?
在用人模式方面存在風險。對于想降低用人成本的企業,往往采取的用人方式并不合規。比如不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簽訂放棄社保承諾書、減少申報企業員工數量等方式。
但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法定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拒絕。
在繳費基數方面存在風險。長期按照最低標準申報社保的企業,在社保入稅后,稅務局只要按照企業發放的工資薪金,就能推算出企業是否少繳、漏繳社保。
過去長期按最低工資標準申報基數,現在又按正常標準繳納,對比前后數據勢必差異明顯,企業的虛報方式顯露,之前未足額繳納的部分,基本逃不過補繳的風險。
在財務合規方面存在風險。以前企業報稅時,通過工資拆分、虛開發票、增加績效等違規手段進行“納稅籌劃”的比比皆是,因為這樣可以達到少繳個稅和社保的目的。
社保入稅后,個稅繳納和社保繳納相關聯,后臺數據一目了然,一旦出現繳費工資低于實際工資時,等待企業的將是嚴厲的處罰或是“稅收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