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中國勞動力供給在經濟因素,人口因素,社會因素的多重作用下,呈現出多種形式。其中,不得不談勞務派遣,據善世獲悉,自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勞務派遣逐漸成為企業用工的一種新興形式。那么何為勞務派遣?
據善世獲悉,勞動派遣是一種新型的,具有特殊性的勞動關系和就業制度。它為用人單位在用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風險等方面得到改善,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因而近些年被越來越多用人單位所選擇。
據善世獲悉,人才派遣的最大特點就是勞務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而用人單位“不招人用人”。即用人單位向勞務公司提出所需人員的標準和工資待遇,由派遣機構通過招聘等方式搜集到合適人選,并把篩選合格的人送交用工單位供其使用的一種用工方式。故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是勞動關系,而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動者是勞務關系。
那么一般情況下,哪些企業需要勞務派遣?據善世了解,主要是以下幾種企業有這方面的需求:
1、一些沒有健全人事管理機制的中小型企業,還有一些還處于創業階段企業;
2、一些員工流動性高的消費品行業需要勞務派遣用工;
3、一些季節性用工非常明顯的企業,勞務派遣用工也是不錯的選擇;
4、一些需要在批量招聘員工的客服、物流、電商等行業也是適合勞務派遣用工。
在社保入稅、合規性日益嚴格的大環境下,勞務派遣服務可為這類客戶提供合理的用工方式籌劃設計。憑借對監管政策的深刻理解,根據客戶實際情況靈活調整用工方式,合理規避政策風險。
總而言之,在善世看來,作為最傳統的非標準勞動合同的用工模式之一,勞務派遣可以在不改變客戶對人員控制力、不削減業務管控力的情況下,將勞動關系及各項人事服務全部轉移到勞務派遣服務平臺